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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1-01-26 09:57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单位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1月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2条。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今年累计公开财政性资金类信息4条。

(二)城乡建设工作及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今年累计公开城乡建设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10条。

(三)其他类别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累计公开其他类别信息31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2020年收费及减免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收到减免收费申请。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今年来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至目前我局制作政府信息公开1747条,全部为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2

2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5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4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拓宽了主动公开范围和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在民生建设、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公开上仍有不足,与建设事业发展、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二是做好民生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民生建设信息;三是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审批、公示公告等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四是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规章预公开制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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