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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便民服务暖心配送事项清单(第二批)

时间: 2021-07-08 15:4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材料清单

办结层级

承诺时限
(工作日)

备注

1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清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实名注册)-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自助查询

1个工作日

粤省事

2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实名注册)-养老退休-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社保

镇级

1个工作日

粤省事

3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镇职工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实名注册)-养老资格认证-(城镇职工)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镇级

1个工作日

粤省事

4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实名注册)-社保医保-开具证明/凭证-个人权益单(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区级

1个工作日

粤省事

5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定期失业金待遇申领

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实名注册)-失业保险-失业金待遇申领-定期失业金待遇申领

区级

1个工作日

粤省事

6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无犯罪记录证明

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实名注册)-户政(治安)-其他服务-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传材料申办

镇级

1个工作日

粤省事

7

区发展改革局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登录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gdtz.
gov.cn/tybm/index.action)-登录注册-项目登记

区级

1个工作日

粤省事

8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登记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一寸照片一张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个人就业或终止就业备案登记表

区级

1个工作日

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登记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大一寸照片一张
3.失业人员登记表

区级

3个工作日

1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一份
2.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公示及公示证明各一份
3.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涉及其他身份认定材料一份
6.大一寸相片一张

区级

10个工作日

11

市自然资源清新分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新发)

1.立案申请表
2.XX区行政村村民建房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4.土地合法权属证明文件
5.村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村民会议意见
6.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同意建设的批复文件
7.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四至图
8.村经济联社或村民委员会盖章及负责人签名的公示情况报告
9.建筑设计方案图
10.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镇级

1个工作日

12

市自然资源清新分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已缴费申请发证类)

1.立案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镇级

1个工作日

13

市自然资源清新分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延期)

1.立案申请表
2.XX区行政村村民建房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镇级

1个工作日

14

市自然资源清新分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更正)

1.立案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镇级

1个工作日

15

市自然资源清新分局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遗失补发)

1.立案申请表
2.XX区行政村村民建房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镇级

1个工作日

16

区农业农村局

内地捕捞和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

1.养殖机动渔船还应当提供《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2.《广东省国内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表》或《广东省国内养殖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表》
3.渔业船舶所有权人居民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
4.渔业船舶所有人或企业法人银行账户
5.渔业船舶证书

区级

90个工作日

17

区农业农村局

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书

区级

1个工作日

18

区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1.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区级

1个工作日

19

区卫生健康局

一孩生育登记

1. 广东省居住证
2.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4.居民身份证
5.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6.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镇级

10个工作日

20

区卫生健康局

二孩生育登记

1.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2.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4.广东省居住证
5.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6.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镇级

10个工作日

21

区卫生健康局

再生育审批

1.病残儿鉴定结论
2.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3.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6.婚育情况证明
7.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8. 死亡医学证明(能证实该子女死亡的火化证、户口簿死亡注销记录)

镇级

10个工作日

22

区卫生健康局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2.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
4.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5.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镇级

10个工作日

23

区卫生健康局

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2.广东省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3.男女双方身份证
4.夫妻双方户口本
5.结婚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计划生育服务证
8.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镇级

10个工作日

24

区民政局

申请高龄老人补(津)贴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红底小1寸彩色相片1张              
4.申请人农商行账号

镇级

10个工作日

25

区民政局

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1. 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证明

镇级

7个工作日

26

区民政局

临时救助金和物品发放

1. 临时救助申请表、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相关佐证材料                                 
6.入户核查表                         
7.公示图片
8.委托申请的,需要提供《申请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9.申请人农商行账号

镇级区级

12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27

区民政局

批准特困供养待遇

1. 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书         
4.承诺书                       
5.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6.佐证材料(残疾人证等)                           
7.申请人农商行账号

区级

37个工作日

28

区民政局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

1. 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书
4.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相关佐证材料                                  
6.申请人农商行账号

区级

37个工作日

29

区林业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1. 清远市清新区林木采伐申请表
2.伐区采伐调查设计表
3.伐区位置图
4.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5.权属依据或相关权属证明
6.伐区角规样地调查登记表等

区级

1个工作日

30

区残联

残疾人证发放

1.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2张
4.联系人或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区级

30个工作日

3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3.《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
4.公司章程
5.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9.涉及前置许可的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文件

区级

1个工作日

3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3.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5.涉及名称登记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材料

镇级

1个工作日

33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7.涉及名称登记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材料。名称依法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先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

镇级

1个工作日

34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1.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3.经营者、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涉及名称登记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交材料。名称依法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预先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

镇级

1个工作日

35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1.居民身份证

2.代办(生存证明)

镇级

1个工作日

粤省事认证

36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表

邮政银行

5个工作日

37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社会保障卡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邮政银行

5个工作日

38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变更待遇发放账号(社保卡)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表

邮政银行

5个工作日

39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银行卡

邮政银行

5个工作日

40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区级

即时

41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参加城镇职工社保证明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表

区级

5个工作日

42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社会保障卡
5.承诺书/火化证/退休证
6.委托书(除非继承人外代办)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表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邮政银行

15个工作日

43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缴费凭证(市外转入需当地办理停保)

区级

5个工作日

44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银行卡/存折

5.特殊人员相关身份材料

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登记表

邮政银行

5个工作日

45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变更

1. 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变更表

镇级

5个工作日

46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注销登记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变更表

镇级

5个工作日

47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中途选点变更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变更表

镇级

5个工作日

48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零星报销

1.发票(电子票据需填写承诺书)
2.费用清单
3.出院小结
4.诊断证明(外伤的要增加入院记录和受伤经过)

5.身份证

6.社保卡

区级

20个工作日

49

区社保基金管理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途参保登记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代办人身份证
4.停保证明(异地参职工)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变更表

6.没有办银行代扣的(存折/银行卡)

镇级

5个工作日

50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出生地变更更正(国内)

1. 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出生证

4.《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审批表》

镇级

1个工作日

51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补(换)领居民户口簿

1. 户主和同户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镇级

1个工作日

52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开具户籍证明

1. 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镇级

1个工作日

53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开具户口注销证明(已经注销户口)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镇级

1个工作日

54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1. 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镇级

1个工作日

55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注销居住登记

因离开居住地市申报注销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流动人口已离开的,提供用人单位或学校出具盖有公章的离开注销证明原件。

镇级

1个工作日

56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签注居住证

居住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镇级

5个工作日

57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申领居住证

《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镇级

10个工作日

58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补(换)领居住证

《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居住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换领的,提交有关项目变更、更正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镇级

10个工作日

59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

镇级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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