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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18-06-27 16:51   来源:清新区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关于《清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代清新区人民政府拟定了《清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征集对《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和建议,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7月27日前向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反映。

联系电话:0763-5810875    联系人:潘警官

联系邮箱:qx5810861@126.com

 

附件:清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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