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 2021-12-15 10:1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五)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21〕10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监督渠道】清新区人民政府互动交流(http://www.qingxin.gov.cn/hdjlpt)、电话监督:0763-581107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机构职能

机构概况

主要职责、机构职能及对外业务咨询、建议及投诉电话公开

政工室

2

领导分工

领导及简历、分工情况

3

内设机构

各科室名称及简介

4

规章文件

政策文件

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转载上级部门的业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指挥中心

5

规划计划

工作计划及总结

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指挥中心

6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

以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名义发布或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执法文件,开展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法制大队

7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决算

年度部门预决算公示

警务保障室

8

三公经费

年度“三公”经费公示

9

其他

部门动态

重要会议、活动、工作动态等重要简讯

指挥中心

10

通知公告

各类通知、公告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