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清新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

时间: 2011-12-15 10:41   来源:清新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新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清新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其他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清新县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0年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8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设立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政府网站开辟专栏等,设有专人负责网络维护工作,在网上公开办理土地、矿产资源有关手续的工作流程、所需资料等,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设专人负责咨询工作,并设有一部专线电话,方便市民咨询。2010年度共受理市民来访来电283件,均给予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其他工作情况
     按照“热情服务、公正文明、信守承诺、廉洁高效”的要求,认真组织所属各科室、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专人负责本局信息公开网页编制和信息的录入等工作。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初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参与、共同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更新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定期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清新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注:本报告在清新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开公示,查询网址:http://dflz.qxqy.gov.cn/web/bmwz/qxgtj/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