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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环保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6-01-20 00:00   来源: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环保局2015年工作总结

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在市环保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从严治党”、“三严三实”、“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大局服务意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继续推进绿色、和谐清新建设,扎实做好总量减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一、优化环评审批,全力服务区经济科学发展

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对涉及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以及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加快审批速度,保障建设项目的推进实施。2015年,共办理行政审批数量665个,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224个,项目试生产核查39个,竣工验收76个,排污证许可237个,清洁生产方案初审8个,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初审81个,限时办结率100%,通过审批的建设项目总投资87532万元,环保投资6603万元。同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便民服务举措,严格遵守授予相应的审批权限,后台审批区与前台窗口受理审批全流程做到无缝对接,有效提高了项目审批的办事效率。

二、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确保减排工作任务完成

    一是完成了清新告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项目的建设,实现调试运行目标。二是大力督促恒大公司推进金碧天下和恒大足球学校至禾云厂配套管网建设,大大提升了工程完成量,预计于2016年1月底可建成通水使用(该项目为禾云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管网项目)。三是完成温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有机肥厂)建设,促进农业源减排效益。四是积极推进省、市下达的105家养殖场减排工作任务落实,紧密与农业部门沟通协调,顺利完成了任务。四是督促鸿基印染公司建设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完成减排工程任务。五是督促广英水泥厂完成600吨/日生产线的降氮脱硝工程建设。六是继续抓好了造纸、印染、水泥脱硝的减排运行管理,保障有效运行,确保有关指标符合国家减排核算要求。通过狠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较好完成了全区的总量减排工作任务。到“十二五”期未(即2015年底),我区排放COD约10500吨,氨氮约1200吨,二氧化硫约7100吨,氮氧化物约15420吨,基本完成市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

    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一)全力协助市开展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的划分及宣传,并完成清新区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的划分。今年以来,共发放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35030个、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168个;协助市划定了清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摸清了清新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污染源信息及及时向市提出处置建议;开展了清新区域功能噪声区划定工作;委托华南环科院编制了《清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实施迳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目前迳口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规范化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立项,并向国家申请规范化建设工程专项资金423万元,资金已到区财政局;根据清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委托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清新区迳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区划调整的建议》,汇同区水务局委托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新区太和水厂迳口水源工程方案简介》,制定了《清新区太和水厂迳口东干渠取水口上移方案》。

(三)继续加大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力度。截止2016年1月11日,我区已对位于禁养区内135户畜禽养殖场进行关闭、拆除等整治,其中拆除畜场92户,减少肉猪出栏40200头,减少牛出栏60头;拆除禽舍43户,减少禽只出栏109500只,共拆除畜禽养殖场栏舍面积85912.87平方米,共支付1060万元拆迁补偿款。

四、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促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为府环境保护决策以及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为环境监督执法、管理、排污收费等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完成对大秦水库、大罗山水库、下坑水库、滨江河迳口断面、太和镇第二水厂取水口等断面的监测,采集水质样本92个,共获监测数据1922个。

(二)完成环境空气常规监测,投入足够技术力量保障太和镇中心城区两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正常运行、数据正常传输,共获取PM10、PM2.5、SO2、NO2、CO、O3等304个日均值数据。

(三)完成环境监察执法送样监测28家次,获监测数据150个,且在3天之内出具监测报告,为环境监督执法、管理、排污收费等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今年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家,根据验收监测的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对委托方的“三废”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获验收监测数据1033个,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完成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17家次,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50家次。

(五)按月公开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信息,按季公开国控源监督监测信息。

五、强化环境监察执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强化环境监察执法,严格监管企业,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将全区8个镇划分成4个片区(上滨江、下滨江、区中心区域、清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每个星期利用一个晚上或利用星期六、星期天的半天时间深入各自负责片区企业突查,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处理环境投诉等,进一步增强打击环境违法震慑力,遏制企业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促使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一)制定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严格按照国控每月1次、重点每季1次、减排项目和饮用水源地每月1次的现场巡查,并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同时,针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采取专项检查执法。今年累计完成污染源监察执法频次累计1604次,出动人次为5906人次,下达《环境监察现场处理通知书》105余份。

(二)严厉整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223人次,检查企业1944家次,严厉查处了清新县达发铜铝型材厂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清远镇宇染整有限公司废水超标排放、广东欣意铝合金电缆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等10宗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共计26.8万元。

(三)切实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排查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历史遗留突出环境问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问题等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妥善处理了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中凯鸡场及沿线养殖场污染纠纷事件,对中凯鸡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针对该鸡场涉及的林地纠纷及其他纠纷,我局多次协调区林业局及龙颈镇与当地村民友好协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15年,共接到市环保局转办、区信访局转办、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12345政府热线等环境信访、投诉979宗,全部能到达现场处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按时办结率100%。

    (四)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对全区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和污染排放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与登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2015排污费征收入库额达1438

(五)落实中心城区印染行业综合整治后督察工作。落实《清远市清新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印染行业环保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对清远冠龙纺织有限公司、清新县鸿基染整有限公司及清新县顺景染织厂等3家中心城区印染企业综合整治落实情况的后督察工作,确保顺景染织厂落实关停工作。目前,鸿基公司完成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冠龙纺织公司在2015年5月已停止浆染生产线、防缩生产线及20吨燃煤锅炉等产污工序,现正在按要求处理印染污泥等严控废物。

    (六)依托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提升环境监管科技水平。当前已连接在线监控平台的企业35家,共有63个监控点位,其中新增视频监控企业4家,共有16个监控点位,在线率维持在95%以上。根据自动监测瞬时数据,对排放污染物不达标的企业,马上开展现场巡查,查明原因,对超标排放严重的企业,迅速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整改完成后才允许企业排放,使排污单位污染源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确保了环境安全。主要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的建成,使我局实现了对全区35家重点排污企业的实时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及时准确掌握全区重点排污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六、重点工作有效推进

(一)完成陶瓷企业试生产审核工作。在市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园区环保审批验收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我局积极承接园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权的下放,出台我区陶瓷行业综合整治方案,要求陶瓷企业在今年7月完成整治等待验收。我局围绕陶瓷企业的试生产核准,审批股、环境监察分局、环境监测站密切配合,主动服务企业,为陶瓷企业试生产核准出谋划策,积极推进试生产核准工作。到目前,云龙工业园16家企业已经通过了试生产核准。陶瓷企业试生产核准的通过,将解决陶瓷企业一直非法生产的问题,并可对其实施有效的环保监管。

(二)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一是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董和平同志为组长的清新区“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甘细基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制定并下发我区2015年《创模工作方案》、《创模实施方案》、《创模责任分解表》到区创模各成员单位,区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2015年《创模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责任;三是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强化清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决策、措施,落实各部门的环保工作,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持续改善清新区环境质量,8月区成立了“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四是按照市的创模要求具体开展创模工作,2015年的创模工作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污染减排、污染治理、环保能力建设、资料收集和建档等等方面均基本达到要求。

    七、不断加大党建工作力度,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计划,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二是加强舆情掌控。制定了环境信息管理工作规定,建立了《清远市清新区环境保护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完善了新闻发布机制,严格新闻、信息发布审核,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环保网站等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抓好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给我局的工作任务。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队伍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做到事前、事后报告党支部研究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同时,能按上级要求选派人员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和培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是加强党组织建设。2015年10月,完成了宣传委员的补选工作;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开展“从严治党”、“三严三实”、“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学党章守纪律当先锋”等一系列活动使党员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较为滞后,农业源畜禽养殖场减排面窄、量少,造纸和印染企业减排设施还需加强建设及运行管理,建筑陶瓷企业减排设施建设还需要加快推进。

(二)创模工作推进还有差距。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创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各责任单位该完成的工作推进不够到位,资料的收集、建档未规范

(三)环境执法力度不够。虽出台了两高《司法解释》新修订的《环保法》、司法衔接机制等,但环境执法人员偏少,还远不如林业公安等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数,导致环境执法效果、效率不够高

九、2016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环评服务工作,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积极跟踪建设项目动态,提前介入,加强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着重做好全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工作,促进环评手续快办快批。

(二)将总量控制关口前移,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资源能源总量控制等统筹联动。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为推动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

(三)推进水、大气重点领域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在加强环境增量管理的同时,着力加强环境存量治理,推进重点行业、区域生态和污染防治。

(四)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中心,继续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五)认真做好群众的环境信访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做好信访登记、报批、立案、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   

(六)继续加强环境监测。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等各项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

(七)加快推进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积极主动履行创模工作责任,督促各创模成员单位开展好创模工作;加强与市创模办的沟通,积极争取指导与技术支持;积极发挥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通过环委会促进我区创模工作的有效推进。

(八)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继续学习并大力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水、气、声、固废、放射性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环保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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