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 规章文件 > 政策文件

关于明确局领导分工及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

时间: 2013-08-30 00:00   来源: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机构:   点击:-

由于局领导人员变动,根据工作需要,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分工及部分人员岗位调整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分工
     1、甘细基(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2、钟雪军(副局长):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局办公室、环境监督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环境监督股。
     3、温传勇(副局长):兼任环境监测站负责人、考核办主任,负责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相关考核工作,分管环境管理股、环境监测站。
     4、 欧建锋:(环境监察分局局长):协助局长管理环境监察工作,分管环境监察分局、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股室正副职安排
     1、局办公室:主任,徐庆强;副主任:郑冬咏(兼)。
     2、环境管理股:股长:李学军。
     3、环境监督股:股长:欧永强。
     4、环境监察分局:分局长:欧建锋;副局长:禤宇晖、曾建平、赖巨威(监测站法人);办公室主任:郑冬咏(副股级)。
     5、环境监测站:负责人:温传勇(兼);副站长:李海燕、潘宇峰。
     6、考核办:主任:温传勇(兼);副主任:潘文锋(正股级)。
     7、工会:主席:苏伟健(正股级)。
     三、人员岗位调整
     1、苏伟健调环境监察分局工作。
     2、何远明调环境监测站工作,协助温传勇同志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正股级待遇)。
     3、冯小敏调环境监测站工作。
     4、其他人员不变。
     四、其他
     1、张和洪继续享受副股级待遇。
     2、梁盛途继续享受副股级待遇。
     3、邹少忠享受副股级待遇(从2013年9月开始)。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