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级下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000万元到清新区,用于开展漫水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奖补资金申报方案》《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沿线500米范围内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整治方案》等机制文件,清新区按照统一规划标准、统一预算标准、统一奖补标准等“六个统一”的建设模式,由漫水河流域各村小组自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的奖补标准进行资金奖补。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完成建设并申报资金奖补,1000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已全部奖补支出使用完毕。
根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2.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
3.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下达文件
4.中央农村环境资金1000万元涉及的自然村名单
5.清远市清新区漫水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金奖补机制文件
7.各级相关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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