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4日,我局发布了《关于〈清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划分方案技术报告〉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的公示》。由于参加人员中的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代表蔡燕芳因工作原因,当天无法参加听证会,现已委托欧雪玲为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代表。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规定,现对于变更欧雪玲为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代表参加《清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划分方案》听证会予以公告,欧雪玲为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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