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清远市清新区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于2022年10月10日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一巷3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209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清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划分方案技术报告听证会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听证报告和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附件:清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核定与划分方案技术报告听证会议报告
附件:清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与划分方案技术报告听证会议报告.pdf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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