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浸潭镇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浸潭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2017-03-10 11:30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浸潭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浸潭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浸潭镇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浸潭镇政府网”( http://qxjt.qingxi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浸潭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清新区浸潭镇府前路;邮编:511885;电话:0763-5630800;传真:0763-5630800)。 

    一、概述 

   2016年,浸潭镇严格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训教育,加强载体建设,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及时调整,强化领导。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于人员变动时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浸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浸潭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浸潭镇政府公开信息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一是严格按照全国网站普查要求,根据市、区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整改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指定专人对网站进行维护更新,2016年以来,发布信息270多条。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以“规范政务财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对常规性工作按月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三是认真做好我镇公众微信号“山水浸潭”的编发工作,一年来共编发“山水浸潭”信息80多篇。此外,还通过发文、会议、座谈会、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16年以来,我镇加强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报送等工作制度。加强了通过会议、发文、网站、政务公开栏、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各部门信息,政府16个部门各指定一名信息报送员,32个村(社区)也指定了信息员。对各类信息,我镇认真收集、归纳、整理,经审核后,及时向上报送。一年来,累计主动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240多条。 

(四)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及投诉处理工作。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达到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的。我镇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党政办,并公开联系方式、办理流程,制作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文书,公开我镇信息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联系方式。2016年,我镇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信息件数3件收到咨询、投诉、建议31条,100%受理,给予一一回复作答。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66条,规章类23条,通知公告类10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文件、信息79条。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数3件,并依法依规于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件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报送信息不够积极主动;二是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还不够好,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化。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七、改进措施 

    今后,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全国网站普查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坚决贯彻实施《条例》,对照《条例》要求,对我镇政府信息工作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继续加强与各部门、村(社区)的联系沟通,加强信息的收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按要求完善信息的上报、更新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四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让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1737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