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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委〔2017〕4号 关于陈韶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 2017-02-20 15:30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关于陈韶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镇各单位: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韶星同志任浸潭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杰同志任浸潭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浸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干事职务;

刘金伟同志任浸潭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文化站站长,免去其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办公室主任、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先明同志任浸潭镇征地组组长,免去其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文化站站长职务;

黄俊飞同志任浸潭镇经济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润彪同志任浸潭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胡敏婷同志任浸潭镇财政所副所长

郭兰慧同志任浸潭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副主任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曹柏东同志任浸潭镇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程晓冬任中共浸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干事,免去其经济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慧倩同志任中共浸潭镇委员会宣传干事;

黄桂良同志浸潭镇文化站站长。

免去单文化同志的浸潭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显明同志的浸潭镇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2017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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