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府办〔2017〕24号
关于印发《浸潭镇农村建房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建房报建手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同意,特制定《浸潭镇农村建房报建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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