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府办〔2017〕7号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货运源头
企业违规配载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各货运源头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货运源头企业违规配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政府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办公室反映。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货运源头企业违规配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