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办〔2017〕11号
关于印发《浸潭镇完善村级组织运作
系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根据清新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完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村级组织运作系统和内容的责任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新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2017〕2号)要求,经镇委研究决定,现将《浸潭镇完善村级组织运作系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