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办〔2017〕79号
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全面推行
河长制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分工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分工方案.docx
中共浸潭镇委办公室 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