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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府办〔2017〕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05-16 17:00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浸府办〔2017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登革热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根据5月10日全省登革热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预防登革热疫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机关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开展以清积水,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机关单位要提高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加强灭蚊防病工作,通过层层发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做到人人动手、全民参与,大力开展以整治环境卫生和清除积水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二、正确引导,强化宣传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机关单位要利用宣传栏、海报、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及干部职工宣传防蚊灭蚊和卫生防病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定期开展清积水、清除各类卫生死角,减少蚊虫滋生。

    三、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一)各村(社区)要结合全区“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的开展,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清除各类积水及卫生死角,减少蚊虫的滋生。

(二)各部门、各机关单位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近期对本部门、本单位、宿舍的蚊虫孳生场所进行全面清理,特别要加强积水清理,如有水生植物、喷水池和假山流水一律采取定期换水或放养鱼处理,同时,要落实各项防蚊措施,降低蚊虫密度。

(三)环卫办要加强圩镇范围的卫生保洁,加强垃圾收集点、中转站的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水和各类卫生死角;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开展灭蚊工作;镇农林水办负责做好养殖场等区域的防蚊灭蚊工作,抓好排水系统的清梳,减少蚊虫孳生繁殖。

(四)镇中心学校要做好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地区的防蚊灭蚊工作和重点人群的联防联控,并通过中小学生带动家长开展家居清积水、防蚊灭蚊行动。

(五)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督促圩镇农贸市场落实防蚊灭蚊工作,定期清理市场内外容易积水的卫生死角。同时,督促花店、洗车店、石材店、废品回收站等重点行业落实好相关工作。

(六)供电、通讯、电视、自来水等单位负责采取措施,防止本系统的地下管道、沟(井)的蚊虫孳生。

 

附件:1.登革热防控知识.doc

            2.防蚊灭蚊工作指引.doc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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