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府办〔2017〕17号
关于印发《清新区浸潭镇2017年“特别防护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
《清新区浸潭镇2017年“特别防护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反映。
附件:清新区浸潭镇2017年“特别防护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wps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