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2015〕143 号
关于罗国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单位: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罗国禧同志任浸潭镇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办公室主任、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禤世忠同志任浸潭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计生专业队队长职务;
陈杏华同志任浸潭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黄铁明同志任浸潭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陈诗琪同志的浸潭镇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清文同志的浸潭镇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办公室主任、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琬喆同志的浸潭镇财政所副所长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