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各机关单位、村(社区)委会:
为加强我镇河湖管理与保护,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灶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文庆(镇委委员)
成 员:杨木金(农办负责人)
单文化(党政办主任)
黎海斌(经济办主任)
欧庆文(生态环境保护办主任)
汤荣星(财政所所长)
冯世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冯小军(党政办副主任)
钟国华(生态环境保护办副主任)
梁国伟(浸潭派出所教导员)
曾伟权(桃源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林水办,领导小组按常设要求下设“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的“河长制”实施日常工作。由冯世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该领导小组待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