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办〔2017〕57号
关于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区委巡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为更好协助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区委巡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灶明(镇委书记)
副组长:严玉明(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吴亮军、欧阳峰、程晓冬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由严玉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联系电话:5630376。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