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杰、刘金伟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部门、各单位:
经镇委研究,决定:
杨杰同志任中共浸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纪检干事。
免去刘金伟同志的中共浸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纪检干事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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