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2017〕8号
关于何沛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团区委同意,决定:
何沛敏同志任共青团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冯慧倩同志任共青团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李健敏同志的共青团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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