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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11 08:44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1年以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关心和指导下,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对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新府法治办〔2021〕7号),结合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以优化政府职能、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为重心,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不断加深领导班子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认识。同时依托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及每年举办的2次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二)扎实推动组织落实。我镇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办、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重点工作,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情况,落实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我镇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列入在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会议的会前学习议程中,学原文,学要点,并要求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会后继续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熟悉掌握基本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充分把握精神要领,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对照《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新府法治办〔2021〕7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扎扎实实把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一是在班子成员会议会前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镇主要领导领学并进行详细解读,同时将会进一步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依法作出决策,保证决策效率,提高决策质量。二是镇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着重学习新修订部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我镇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契机,加大对《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行政处罚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我镇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法治意识,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1.依法全面转变优化政府职能。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根据政府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二是切实优化政府服务效能。依托网上办事大厅,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在全镇41个村(社区)安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加强政府部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强化实时在线监察与权力监督,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与效率,切实减少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次数;对保留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全面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量能。配合区司法局做好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面完善我镇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镇41个村(社区)均已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全覆盖,为村(社区)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治宣传讲座、协助审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等法律服务。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镇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公示工作。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均会先由司法所或政府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再交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印发前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印发后抄送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实现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镇聘请1名本地区资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都会主动向法律顾问咨询有关事项,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凡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听取民意、向政府法律顾问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及向社会公布等环节,做到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广泛听取民意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从组织领导、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行政运行、行政监督、人才保障等6个方面入手,建立《龙颈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我镇依法行政有制度可依,切实转变行政机关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努力筹备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农业和镇村治理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2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文明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镇执法人员学习“三项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等公示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等要求,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三是组织动员全镇45周岁以下干部参加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目前全镇有53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并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在镇级层面,强大执法队伍。四是执法过程中全程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记录仪,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告知会将执法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整合综治、信访、司法、人社所、派出所等部门,综合运用调解、信访、行政裁决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于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强调部门联动,由职能部门联合制定调解方案,同时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邀请律师参与到调处中,以政策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扩大化。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镇4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的作用,以调解疏导为主,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1年,镇、村(社区)共调处矛盾纠纷133件,调解成功133件,调解成功率100%,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有序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依托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点,为群众解答行政复议受理相关法律法规。镇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序推进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的协调和日常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责任,在接到相关案件出庭应诉通知后,加强与政府顾问律师的沟通,镇里重大行政决策及疑难案件整个处理过程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规调处。2021年,我镇有一名领导班子出庭应诉一宗行政诉讼案件。

  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根据《龙颈镇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公开工作。四是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五是通过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镇政府宣传栏、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同时,及时把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多条议案、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并逐项交办到责任部门,办理过程中,镇党政办实行跟踪督办,对没按时间进度办理的予以督办,从而保证议案建议按时、按质完成办理。

  3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强化专门监督,落实审计制度,我镇配合上级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及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等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

  一年来,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工作不够创新。宣传法律法规的形式不够创新,宣传教育效果不够深刻,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也不够强。二是部分职能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法治观念意识不强,认为法治建设只是司法部门的工作,与本部门关联不大。三是乡镇综合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队18个行政编制均未到位,执法队只有2名公务员,其余十几名工作人员均为临工或者政购人员。加上,财力物力保障不到位,下放权限职能部门对乡镇承接业务指导不到位等原因,执法人员专业知识不高,业务水平薄弱,存在工作衔接度不够,效率不高的情况。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1.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部署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部署,加大执行力度,探索新的普法形式,广泛深入普法,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镇村干部的法治观念。

  3.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配齐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力度。  

  4.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扩大公开渠道,加强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5.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法治机构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摆在全镇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统一部署,定期听取和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在班子会议上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形成以上率下,率先垂范的学法氛围。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带头依法办事,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我镇党政班子未发生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案件。四是将法治建设列入干部考核指标。将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情况作为我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一是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相关工作制度。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提供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预算,重大法治宣传活动专项拨款,为依法行政、依法治镇、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六、2021年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思路与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深入全面。

  2.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执法过程不够规范,执法文书整理不够严谨。

  3.缺乏专业人员担任法制审核人,当前行政执法权全面下放基层,全镇无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考试的工作人员,法制审核工作较为薄弱。

  (二)整改措施

  1.发挥镇领导班子“关键少数”作用,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班子会议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内容,率先垂范,带头树牢依法行政和法治思维,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配齐配强执法队伍,鼓励全镇45周岁以下的在编干部报名广东省行政执法考试,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

  3.在选调、聘用工作人员时,侧重吸收法律专业或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尽快充实我镇法制审核员队伍,鼓励有能力的干部报考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我镇法制审核人员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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