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龙颈镇 > 规划计划 > 工作计划及总结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2022年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3-01-05 10:45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今年以来,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关心和指导下,按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市实施方案和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对照《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清新法治委发〔2022〕1号),结合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以优化政府职能、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为重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结合实践深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等教材读物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深刻领会新时代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及每年举办的2次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组织全体镇村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通过书记带学、集体学习、分组学习、微信群推送学习、“学习强国”APP自学等方式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严密部署加强落实我镇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班子任组长,由党政办、司法所、执法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联动,定期研究分析法治政府重点工作,强力部署落实工作机制和工作任务,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打下坚实基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依法防控新冠感染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深入学习贯彻新实施、新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一)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我镇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列入在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会议的会前学习议程中,学原文,学要点,并要求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会后继续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熟悉掌握基本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充分把握精神要领,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工作实际中,扎扎实实把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一是在班子成员会议会前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镇主要领导领学并进行详细解读,同时将会进一步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依法作出决策,保证决策效率,提高决策质量。二是镇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着重学习新修订部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和水平,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我镇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契机,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同时加大对《法律援助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我镇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法治意识,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法治建设摆在全镇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统一部署,定期听取和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在班子会议上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形成以上率下,率先垂范的学法氛围。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带头依法办事,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今年我镇党政班子未发生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案件。四是将法治建设列入干部考核指标。将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情况作为我镇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一是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相关工作制度。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提供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预算,重大法治宣传活动专项拨款,为依法行政、依法治镇、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一)依法全面转变优化政府职能。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根据政府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二是切实优化政府服务效能。依托网上办事大厅,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系列”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2022年,我镇“粤智助”平台累计服务群众36989人次,累计业务量68003笔,月业务量多次位居全区前三;镇暖心配送共产生2142件办件,服务群众2142人次,打通服务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共受理清远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991件;所有村(社区)网上办事全实现零的突破,共完成“好差评”评价72条,办结率和好评率达100%。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量能。配合区司法局做好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面完善我镇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镇41个村(社区)均已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全覆盖,为村(社区)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治宣传讲座、协助审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等法律服务;我镇在41个村(社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64人,引导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镇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公示工作。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均会先由司法所或政府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再交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印发前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印发后抄送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要求,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实现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镇聘请1名本地区资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我镇现有1名公职律师,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都会主动向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咨询有关事项,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三是因地制宜配备执法人员。配备乡镇政法委员,龙颈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配备了乡镇政法委员1名;配备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18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人员。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凡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听取民意、向政府法律顾问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及向社会公布等环节,做到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广泛听取民意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集体讨论不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从组织领导、行政决策、信息公开、行政运行、行政监督、人才保障等6个方面入手,建立《龙颈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我镇依法行政有制度可依,切实转变行政机关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机构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努力筹备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农业和镇村治理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2.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文明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镇执法人员学习“三项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等公示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等要求,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三是鼓励动员全镇45周岁及以下干部参加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线上考试,目前全镇有61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并持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证》,镇级执法队伍日益壮大。四是执法过程中全程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记录仪,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告知会将执法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整合综治、信访、司法、人社所、派出所等部门,综合运用调解、信访、行政裁决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于各种矛盾纠纷的调处,强调部门联动,由职能部门联合制定调解方案,同时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邀请律师参与到调处中。司法所、人社所与对口法庭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建立联建联调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镇4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室的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2022年,镇、村(社区)共调处矛盾纠纷104件,调解成功1041件,调解成功率100%,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有序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依托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点,为群众解答行政复议受理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接到相关案件出庭应诉通知后,加强与政府顾问律师、镇公职律师的沟通,镇里重大行政决策及疑难案件整个处理过程听取法律顾问、镇公职律师意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规调处。今年我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根据《龙颈镇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流程》,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三是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等公开工作。四是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五是通过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镇政府宣传栏、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同时,及时把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多条议案、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并逐项交办到责任部门,办理过程中,镇党政办实行跟踪督办,对没按时间进度办理的予以督办,从而保证议案建议按时、按质完成办理。

  3.拓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强化专门监督,落实审计制度,我镇配合上级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及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等工作。

  五、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

  一年来,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些进步,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还不够深入,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基层治理个别工作如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仍要加强,宣传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够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不够多样,普法者创新意识不够强。二是缺乏系统培训,法治专业性不足。培训组织次数少、时间短,法治专业水平普遍不高,专业性不足。三是人员配备不足,执法管理受限。按照区编办下达我镇专项执法编制数量为18人,实有15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编1人,工勤3人,聘请7人,有执法证1人,在申执法证2人,人数依然不足,执法力量薄弱,工作开展困难。

  六、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

  (一)凸显优势,加大执法力。发扬2022年工作优势,总结工作经验,学习他方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及政府效能提高有效做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增进工作效率。配齐执法人员,增强执法力量,主动对接区直部门,安排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二)加强普法,全面宣传。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分季度、分节点、分重点制发普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培育普法带头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三)落实责任,提高素养。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部署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全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  

  (四)规范监督,提升公信力。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扩大公开渠道,加强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五)强化队伍,高效调解。进一步探索完善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法治机构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集中力量,精准执法。突出执法对象精准,坚持分级分类管理;突出执法事项精准,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突出执法方式精准,对共性检查对象强力推进联合联动执法;突出执法处罚精准,确保裁量精准、处罚精准。

  七、2022年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思路与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够深入,责任意识不够强,学习法治政府理论不够系统、全面,不能很好地理论联系实际。

  2.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执法过程不够规范,执法文书整理不够严谨。

  3.缺乏专业人员担任法制审核人,当前行政执法权全面下放基层,全镇无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考试的工作人员,法制审核工作较为薄弱。

  (二)整改措施

  1.发挥镇领导班子“关键少数”作用,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班子会议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内容,率先垂范,带头树牢依法行政和法治思维,扎扎实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会、党员志愿服务、讲党课、党群服务中心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法治意识。

  2.配齐配强执法队伍,鼓励全镇45周岁以下的在编干部报名广东省行政执法考试,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

  3.在选调、聘用工作人员时,侧重吸收法律专业或有从事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尽快充实我镇法制审核员队伍,鼓励有能力的干部报考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我镇法制审核人员专业水平。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