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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时间: 2015-11-02 00:00   来源: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本地住院起付标准

异地住院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150-300

600

900

600

900

1200

2015年本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住院费用的15%进行核定,低于150元的按150元收取,高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实际支付金额20万元

市内住院报销比例

市外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90%

75%

60%

80%

65%

50%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及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不含起付标准),由大病补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年度实际支付限额(含统筹支付)为50万元。

个人自付费用累计

补充报销比例

市内

市外

1万元2万元(含)

50%

40%

2万元5万元(含)

55%

45%

5万元10万元(含)

60%

50%

1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内

7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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