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扶组[2019]27号)精神,相对贫困户退出标准:贫困户家中没有因贫困辍学学生并享受教育补助政策,全家享受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居住房屋为安全住房,实现了“两不愁”(不愁吃、穿),“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实现“八有”目标。
经村、镇核查及区复核,第二批相对贫困户退出共31户109人(名单见附件)。贫困户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持政策保持不变,扶持力度不减,帮扶工作组不撤,持续跟踪帮扶。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