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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府办〔2017〕7号 关于印发三坑镇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7-03-24 00:00   来源:清新区三坑镇   发布机构:   点击:-

镇属各部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坑镇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三坑镇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深刻吸取清连高速公路“1·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根据《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安委〔2017〕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镇政府决定于2017年3月-10月在全镇开展特别时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安委办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

期间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底,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督查、镇安委会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辖区和监管范围内企业进行检查

辅,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到各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要突出“三重点”和“两重大”,即: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烟花爆竹、输气管线、特种设备、冶金煤气、粉尘涉爆、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突出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重的重点企业和场所;加强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影响国家和省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置。

(二)检查内容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况。各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核心内容,重点检查我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反“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

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组织彻底排查治理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场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等。

3.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从业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熟练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等。

4.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特别是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排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一时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是否制订治理计划或方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制订应急预案,落实监控措施;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报告区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落实人、财、物,集中力量和时间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狠抓责任

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制订方案,加强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本部门、各行业领域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规划和部署,确定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要求,加强对辖区企业、公共设施场所和分管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安排更多的监管力量深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排查整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强化信息联通、执法联动、问题联治,切实做到检查整治不留死角。同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和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督促检查。

(三)严格执法,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通过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强化检查实效,运用法律赋予的罚款、停产、关闭、扣押等各类执法手段,推动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镇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检查和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内容,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各部门存在不履行职责、工作不扎实,组织检查工作不力,以致有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对隐患治理督促不力、采取措施不及时不果断等情况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户外视频、LED广告屏等媒体平台,大力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节日期间、重大时间节点的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确保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各有关部门请于3月18日前将各部门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报镇安委办;分别于4月、6月、8月的25号前报送阶段工作情况,10月25日前报送特别防护期检查工作总结;从3月份开始于每月25号前按附件格式报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以上均以电子版或纸质版报送。联系人:邓慧玲,联系电话:5865171,电子邮箱:786410652@qq.com)。

镇安委办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扣分的重要依据,务请予以高度重视。对特别防护期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事故的,予以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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