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府办〔2016〕76号
关于成立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的通知》(清市教〔2016〕1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三坑镇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禤志华(副镇长、安监站站长)
副组长:胡礼常(三坑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沈金强(纪委副书记、综治信访维稳办主任)
夏博韶(计生办主任)
姚镜泉(人社所所长)
胡振华(财政所副所长)
何明周(三坑派出所教导员)
邓庆强(三坑中心学校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坑中心学校二楼,办公室主任由邓庆强同志担任,负责具体工作,联系电话:5862219。
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