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府〔2017〕1号
关于转发清远市清新区精准扶贫开发项目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扶贫驻村工作队:
现将《清远市清新区精准扶贫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清新扶贫办〔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
1号附件: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精准扶贫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清新扶贫办[2017]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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