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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塘镇关于印发《清新区山塘镇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5-06-26 00:00   来源:山塘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各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清新区山塘镇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清新区山塘镇委员会
     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2日
    
    
    
    
     清新区山塘镇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巩固我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工作成果,2015年我镇继续开展“正风”行动。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委办〔2015〕13号)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长抓细,推进我镇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让作风建设成为我镇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为打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实现山塘镇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1.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坚决刹住“四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由镇党委、镇纪委进行问责。(由镇党政办公室、镇纪委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着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警示,积极倡导自觉拒收拒送的良好社会风气。严格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强化纪律约束,严明检查、考核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借机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由镇纪委、镇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不符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影响清廉形象的宴请、文体娱乐、旅游度假、兼职取酬、社会交往等活动的相关纪律。(由镇纪委、镇组织办、镇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围绕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
     4.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区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以及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搞非组织活动,个人有关事项瞒报虚报等行为。加强对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我镇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由镇党政办公室、镇组织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重点治理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纠正履职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和责任人,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由镇纪委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6.加大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加快推进与业务监管系统相对接的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督,严查违纪违规问题。(由镇财政所、镇纪委、镇党政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7.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投诉电话等民意诉求渠道。充分利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完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相关制度,及时答复、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并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镇党政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8.继续开展“效能监测点”工作。逐步扩大效能监测点的覆盖面,不断壮大效能监督员队伍,针对群众反映目前存在脸好看了、门好进了,但事仍然不好办的问题,加大对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的监测和监督力度,推动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由镇纪委、镇党政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围绕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坚持不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9.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坚持阳光操作,凡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确保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由镇党政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10.推进平台建设。(1)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在全面完成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登记公示、建立台账和数据录入工作的基础上,创建区、镇连通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实现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信息登记、信息公开、资产资源交易、合同管理等功能,并为农村个人资产流转提供中介委托及法律咨询服务。完善村账镇代理、组账村代理制度,建立“区级监控、镇级监管、村级公开”的三级网络监管体系,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的动态监管。(2)建设农村综合交易平台。建立我镇农村综合交易中心和网上交易平台,农村综合交易所设在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农村综合交易平台,促进农村集体资源由生产要素市场向产权市场转变,进一步盘活农村各类产权,促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由镇党政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镇财政所等相关单位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围绕提高正风肃纪的震慑力,大力推进暗访追责曝光。
     11.加大暗访力度。健全暗访、曝光的工作机制,拓宽作风问题的暗访线索来源,持续开展暗访。坚决打击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由镇纪委牵头落实)
     12.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由镇纪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六)围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机制。
     13.完善作风评议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坚持动态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修订完善2015年“公述民评”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优化评议指标,完善“公述民评”评议的方式、方法,使评议结果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保证参与的广泛性和评议的公开、公平、公正。(由镇“正风”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及村(居)委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参照镇制定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全镇各部门及村(居)委会要同心同德,凝心聚力,扎实推进专项工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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