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
郑中州同志任党政办主任,免去工会副主席职务(正股级);
谭灿贤同志任经济办主任、安监站副站长、统计信息中心主任(正股级);
莫文清同志任工会副主席(正股级);
林健明同志调组织办工作,任组织干事、团镇委专职副书记(正股级);
李志洪同志任司法所所长(正股级);
潘启平同志任扶贫办主任,免去经济办主任职务(正股级);
麦 亮同志任经济办副主任(副股级);
麦志明同志任国土所副所长(副股级);
李记忠同志调镇农综改办工作;
苏党坚同志调水电所工作,免去扶贫办负责人职务;
陆建梅同志调扶贫办工作,免去规划建设办副主任、环保员职务。
林清梅同志调规划建设办工作;
徐少权同志调国土所工作,免去计生专业队队长职务;
刘嘉韵同志调计生办工作;
谢计超同志调规划建设办工作、任环保员;
王巧丽同志调维稳办工作;
蒋韶华同志调财政所工作;
陈燕玲同志安排党政办工作;
梁思捷同志安排组织办工作;
陈泽善同志安排农办工作,任农业统计员;
郭育彬同志安排武装部工作,任武装干事;
郑思远同志安排组织办工作(三支一扶志愿者);
向志勇同志安排安监站工作;
苏素玲同志安排安监站工作;
叶爱玲同志安排安监站工作;
梁家劲同志安排安监站工作;
苏勇杰同志安排安监站工作。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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