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部门、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善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 40 号)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我镇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巩固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 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健康山塘,根据省、市、区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我镇决定于 5月下旬至 6月底在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集中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全镇范围内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职责,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和健康信息采集、更新,强化人口信息系统的应用,以网络为依托为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办证和登记服务;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卫生计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以“关注流动人口职业病防治”为主题,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强化组织领导与政策衔接,做好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与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满足流动人口健康需求;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 推进区域间、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 开展全面清理和调查摸底。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对社区出租屋、企业厂区宿舍、住宅小区、商铺、市场等重点地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和婚育、健康信息变动情况。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通报和反馈,及时更新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清理重复人口信息,对已入库的信息进行再核查和再清理,形成行之有效的信息更新、维护、核查、应用制度。各村(居)委会要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工作与清理清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严把调查质量关,了解广大流动人口需求,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和获得感,为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二)全面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协调党委、政府,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把服务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优化配置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和技术力量,建立完善覆盖流动人口、方便可及的卫生计生服务网络体系。落实各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着重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力争到 2017 年底把流动人口目标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提升到 88%。针对流动人口需求,探索服务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社区的有效方式。推进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加强生育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应用,引导流动育龄人群自觉使用网上办事系统,提高线上办理率、受理与处理及时率,为流动人口提供主动服务、快捷服务。
(三)做好广泛宣传和健康教育。采取多种举措,加强宣传倡导,大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善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等文件,宣传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等,进一步引导流动人口群众遵法守法、关注健康,主动获得服务。2017 年要以“关注流动人口职业病防治”为主题开展职业健康、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使流动务工人员能便捷获得并理解职业病防治信息,掌握基本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改善不良工作、生活习惯,提高自身健康水平。流出人口较多的地区要着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的通知》(国卫流管发〔2016〕22 号)要求,开展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疾病防治,建立强制报告、医疗救治制度;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或村居,组织开展科学喂养、营养膳食、卫生习惯与健康行为、意外伤害预防与自我防护、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等主题教育,提升儿童及其家长的健康意识和水平。
(四)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国卫流管函〔2017〕 130 号)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与本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深度合作,完善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年活动,着力推进“6+1”健康服务。“6”即开展 6 项活动,包括开展一次健康需求调研、组建一支志愿者队伍、开展一系列宣传倡导活动、开展一轮关怀关爱活动、提倡参与一项健身运动、培育一批流动人口健康家庭; “1”即按照《中国计生协 2017 年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 2017 年内建成一个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服务年活动要注重与我省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新市民健康城市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婚育新风进万家、计划生育家庭健康素养促进、健康扶贫等工作结合,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突出活动主题,务求实效。
(五)加强区域协作落实双向管理职责。加大区域协作力度,以信息对接为基础和信息共享协作模式,积极组织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联动开展服务管理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共享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水平,丰富和完善协作方式,拓宽协作内容。 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行业商会、流动人口党支部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群策群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服务、生育服务和关怀关爱服务,引导流动人口融入当地。
(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积极参与政府牵头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公共服务管理资源整合,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建立网格绩效的考核制度、督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简化和优化网格员工作,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网格员队伍。织牢基层工作网底,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的自身特点,探索“计生找人、卫生服务”的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跟踪服务流动人口,提高基层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能力。
三、活动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 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应迅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专项活动有方案、 有部署、有人员、有经费、有评估。面向流动人口,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理清查阶段(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专项活动期间,流出地与流入地应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管理互补、服务互动,做好对流动人口重点对象的服务管理。
(三)评估验收阶段(7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
此次专项活动评估验收结果将作为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关内容的评分依据(评估方案另发),按照评估方案对各村(居)委会进行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活动经费、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工作计划、任务和时间表,有序开展专项活动。
(二) 突出重点推进。卫生计生部门要抓住重点人群、重点任务,积极寻找突破口,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顺利完成专项活动工作任务。
(三)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视宣传倡导,响应群众诉求,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因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损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杜绝发生群体恶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