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将《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参照镇的做法,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我镇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镇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罗曲飞:(镇委书记)
职责范围: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委、镇人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属党委工作部门、各党(总)支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镇委、镇人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⒈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镇领导班子成员、镇属党支部书记和各村(居)党支部书记的教育、监督、管理。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部主要负责人的违纪问题要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
⒉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镇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⒊调查、分析、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⒋加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搞好重要环节的组织协调,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⒌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抓好各项干部人事改革制度的落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⒍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⒎加强对镇、村两级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务公开在推进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执政能力、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的作用。
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曾浩权(镇委副书记、镇长)
职责范围:对全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镇政府工作部门及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落实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⒈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镇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和村(居)委会正职的教育、监督、管理,对他们的违纪问题,要及时向镇委报告。
⒉负责部署、检查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落实。
⒊加强对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搞好重要环节的组织协调,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⒋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抓好源头治腐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⒌负责镇政府和各村(居)委会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⒍调查、分析、研究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⒎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深化政府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镇领导班子议事与决策规则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温彩仪(镇人大主席)
职责范围:对劳动监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医疗保险、关工委、妇联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李灿荣(镇委副书记)
职责范围: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有关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调查、分析、研究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潘泽强(镇委副书记)
职责范围:对武装、司法、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中心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⒋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重大违纪问题,做到亲自抓,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何栋良(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职责范围:协助镇委书记、副书记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全镇纪检监察系统和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镇纪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协助镇委书记、副书记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纪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及镇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⒉加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镇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参谋。
⒊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案件的查处,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⒋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负责问责制的推进和落实工作,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搞好廉政谈话,为镇委调整、使用干部把好廉政关。
⒌组织整治“庸、懒、散、软”等不良作风,加强明查暗访,推行绩效管理,深化电子监察,提升机关效能,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⒍加强全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了解掌握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工作人员秉公用权,严格执纪,认真履行职责。
7.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朱远明(镇委委员、副镇长)
职责范围:对财政、税务、金融、保险、供销、打假、打私、发展改革、工商、烟草专卖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指导,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全镇预算信息公开、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改革;负责组织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审计部门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5.推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负责抓好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负责落实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等市场活动的工作;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
6.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控制会议、精简文件、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的落实,积极推进公务活动改革,推动高效节约型机关建设。
7.落实措施,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体制改革,削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深化一站式服务,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镇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支持并组织新闻单位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赖继贤(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职责范围:对派出所、综治维稳、协助消防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⒋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同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好群众上访疏导工作。对重要信访件,做到认真批转、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⒌参与组织对全镇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组织领导“三打两建”行动;负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好司法队伍建设,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问题
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梁伟航(镇委委员)
职责范围:对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食品和药品安全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吴嘉晖(镇委委员)
职责范围:对党政办、机关事务、信息、档案、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发展改革、内务、会务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指导,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全镇预算信息公开、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改革;负责组织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审计部门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5.推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负责抓好禁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负责落实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等市场活动的工作;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
6.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控制会议、精简文件、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的落实,积极推进公务活动改革,推动高效节约型机关建设。
7.落实措施,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体制改革,削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深化一站式服务,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镇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支持并组织新闻单位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周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职责范围:对武装、司法、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中心、团委、体育、宣传、文化、广电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⒋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重大违纪问题,做到亲自抓,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梁志慧(镇党委委员)
职责范围:对组织人事、党务公开、体制改革、教育、直接联系群众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⒋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协助镇委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实行用人失察问责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对跑官要官行为的组织处理力度,切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⒌落实措施,加强对镇管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负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的落实。
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⒎负责中小学学校反腐倡廉建设;负责抓好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治理,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柳敏毅(副镇长)
职责范围:对镇农村、农业、水利、林业、移民、科技、扶贫、统计、农委、屠宰办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⒋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重大违纪问题,做到亲自抓,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落实措施,加大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土地管理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完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负责抓好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
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朱敬涛(副镇长)
职责范围:对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交通、公路、旅游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抓好乡村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顺利完成。
5.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张国东(副镇长)
职责范围:对全镇工业、企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消防、质量和技术监督、工会、供电、移动、邮政、通信、环卫、城乡清洁工程等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⒈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⒉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⒊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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