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塘镇镇村清洁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山塘镇镇村清洁卫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塘镇镇村清洁卫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墟镇绿化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一步解决镇、村环境卫生问题,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构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根据县委、县政府继续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的工作目标,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注重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治理、过程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搞好墟镇绿化工程,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分片处理”的运行处理模式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合资源、分块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2013年底前,生活垃圾收集率提高到75%以上,其中国道、省道、县道两旁村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要达到100%。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各部门齐抓共管,建立完善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大镇财政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二)统筹规划,分块管理。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的处理能力。合理选择适用农村实际经济、安全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
(三)落实责任,分级负责。明确镇各部门、各村(居)委会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层级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村庄为工作重点,由镇统一收集处理,其余偏远村庄暂由各村组织收集填埋处理。
四、运行处理模式
(一)责任区划分。
1.根据《清新县镇村清洁卫生工作方案》的精神,各镇的垃圾处理目前按原有的渠道和方式解决,我镇生活垃圾就地填埋处理。
2.根据《清新县镇村清洁卫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垃圾由县交通运输局、清新公路局按照“谁管养、谁负责”的原则收集清运,由道路所在镇(场)处理。
(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及处理”模式。
1.户分类。农户要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负责本户房前屋后四周的卫生保洁工作。鼓励村民把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可回收垃圾通过分类处理回收利用;把剩饭剩菜、骨头、菜根菜叶等餐厨垃圾通过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或结合其他废料发展沼气;把废旧电池、废旧日光管、废旧水银温度计、卫生间废纸、过期药品等需特殊处理的有害垃圾,统一收集到各自然村(村小组)垃圾堆放点(池);教育村民把破旧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处理。
2.村收集。村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觉将垃圾放到指定垃圾堆放点(池)内,每个自然村要配备1—2人的村保洁员,负责村主干道坑道、巷道公共场所清扫工作,把每条村的垃圾定时定期转运到村委综合堆放池。自然村河道内尤其是桥头等重点地段经常保持清洁,无漂浮物、悬挂物。保持环保设施的清洁和完整。严禁将建筑垃圾、酒瓶等混入统一压缩的生活垃圾中装运。交通不便的自然村,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村(居)委会负责监督自然村环境清洁及垃圾转运工作。
3.镇转运。我镇环卫人员每天收集各村(居)委会大型综合垃圾存放点(池)的生活垃圾并清运到镇的垃圾填埋场。
4.镇分片处理。国道、省道、县道两旁的村庄统一由镇收集并清运到镇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其他边远的村庄可因地制宜,就地填埋或通过堆肥等方式处理。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4月)。镇、村(居)委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居)委会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张贴标语、办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镇村清洁卫生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村(居)委要根据本区域特点,制订本村(居)委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设置、工作步骤、设施建设(含布点布局、处理方式、资金来源和项目责任人)、奖补措施等,于
2.设施建设阶段(2012年5月—6月)。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时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各村(居)委会加强村小组固定垃圾堆放点的统一规划建设,做到布点合理,不留死角。
3.全面治理阶段(2012年7月)。各村(居)委组织干部、农村居民对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扩展全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范围。通过全面整治,提高农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基本设施建设,有效控制农村垃圾污染趋势。
4.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8月—12月)。各村(居)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镇村清洁卫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维护管理制度,以及镇、村(居)、村小组的环卫保洁机构和人员保障体系,并得到有效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镇委、镇政府成立山塘镇镇村清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欧建洪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罗曲飞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委副书记唐增强同志,镇委委员、镇纪委书记蔡红梅同志,镇委委员、副镇长曾浩权同志,镇委委员何栋良同志,镇委委员朱远明同志,镇委委员李灿荣同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王桂平同志,镇委委员、武装部长潘泽强同志,镇委委员江先涛同志,镇人大副主席陈汝波同志,副镇长卢锐鸿同志,副镇长温卓洪同志,副镇长温彩仪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居)委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岗定职,责任到人,为农村垃圾的集中处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动员会、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电视广播、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要动员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行动,让广大群众真正明白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的益处,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步实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要通过在校学生的教育宣传,通过学生引导家长,使整治工作在农村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整治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和参与整治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保护农村环境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的意识深入人心。
(三)加大投入,建立机制。
1.加强镇、村环卫队伍建设。建立镇环卫队伍,按户籍人数万分之五配备人员,由镇统一管理,人员工资由镇财政核定补助。村环卫队伍要求每个自然村最少配备1名保洁人员。村保洁人员月工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各自然村人头1元清洁费筹集解决为主,镇、村适当以奖代补。
2.加强垃圾填埋场、配备垃圾运输车、垃圾桶、建设垃圾池等设施建设。
3.镇财政安排资金解决各村(居)委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环卫工人工资。并结合实际制订镇的收费标准报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收费。各村通过“一事一议”村民自治的方式筹集垃圾处理经费,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清洁卫生募捐活动。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适当安排部分经费作为解决垃圾处理日常运作资金。
(四)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相互间配合协作,做好工作沟通和衔接,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心、节奏同拍、行动同步,形成工作合力,在全镇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劲工作势头。
(五)严格考核,严明奖惩。镇委、镇政府把村级清洁卫生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村清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对各村(居)委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按分数高低予以通报,排列最后的村(居)委要向镇委、镇政府剖析原因,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报镇村清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村清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并在下一次督查时一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将督查情况作为村级年度工作考核和工作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村(居)委、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镇村清洁卫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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