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清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
年底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清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年底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12年
年底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清新府办明电〔2012〕81号
各镇人民政府、笔架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元旦、春节将至,各项建设已进入紧张的施工阶段,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年底前安全生产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强化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措施,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严厉处置、彻底整治,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重点行业和领域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道路交通方面,要继续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公交〔2012〕170号)的要求,重点检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摩托车非法载客、“三品”上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情况和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情况。矿山方面,重点以查领导决策、查设计、查施工、查管理、查隐患治理为内容,对尾矿库和矿山企业安全问题组织进行检查,及时整治垮堤、溃坝、淹井、滑坡、塌方等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重点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及时纠正个别危化品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检查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黑作坊”,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打击取缔。消防方面,重点检查“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要认真吸取武汉“9·13”工地电梯高空坠落重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施工升降机的性能和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及时整治隐患。电梯安全方面,要按照县府办公室《印发清新县公共场所电梯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12〕73号)要求,继续抓好排查和整治,彻底消除隐患。旅游方面,要对辖区的所有景点、景区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排查,确保游客安全。水上交通、教育、民爆器材、城镇燃气以及农业机械等方面,县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农业、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组织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切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和县安委会有关会议的精神和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厌战情绪和畏难思想,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加快“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各镇(场)、各部门要加大跟踪落实力度,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企业自查自纠不深入、政府监管工作责任不明确,没有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情况,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效。二是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解剖分析,发现规律、掌握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切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三是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特别要加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案件,要组织联合行动,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原则进行查处,彻底整治,不留后患。对存在严重违章的生产经营行为,如无法确保当即消除的,要坚决停产整改。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跟踪检查,确保不会死灰复燃。四是要认真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推广“打非治违”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要鼓励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举报,落实举报奖励。要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执法的警示作用。
四、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围绕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专项督查组深入到基层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各镇(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地方分析解决问题,同时要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用以指导各镇(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要深入基层、生产一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对基层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镇(场)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实效。
五、稳妥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一是要坚决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遇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以减少人员伤亡为应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合理施救,全力救治伤员,严防救援不当和次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二是要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完善,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预案,确保救援效果。三是要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及时控制事故责任人,做好事故中遇难者家属、伤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做好事故赔偿工作,严防因善后工作处置不力而造成群体性事件。四是要妥善应对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真实、权威的信息,遏制各类造谣炒作。
六、严肃责任追究
对已发生的事故,要坚决进行责任倒查,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结合“三打两建”工作,严查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保护伞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确保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双到位,对责任追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要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事故调查结束经批复结案后,要向社会详细公布事故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提前谋划好2013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节日期间停产检修和放假的企业,要制定针对性的复产安全生产措施,认真组织开工前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对未经检查和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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