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府办〔2013〕14号
关于印发《山塘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山塘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山塘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排查治理全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食安办《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食安办〔2013〕12号)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就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省、市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意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创建我镇食品安全良好环境,有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内容
(一)重点排查品种。以酒类、肉类、水产品、蔬菜、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加强风险监测,提高隐患识别和防控能力。包括排查制售假酒行为;酒类、乳制品、饮料中塑化剂超标问题;使用重金属超标大米生产米及米制品;肉类及水产品违规使用兽药及抗生素;蔬菜使用禁用农药;乳制品、火锅食品、儿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剂非食用物质;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品等。
(二)排查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以各村(居)委会、中小学校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农贸市场、学校食堂为重点场所,检查了解食品集中生产区域的食品品种、生产加工企业数量及区域分布、主要生产加工方式、生产规模、产品销售等情况,研究分析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排查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了解食用油、肉类、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情况,研究分析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排查重点部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了解和解决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农村聚餐特别是无证小餐饮、小食杂店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五)排查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检查了解农药兽药残留、调味品治理情况,掌握鲜肉及肉制品流向和可能存在的“黑作坊”、“黑窝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群众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排查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基层站所监管、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工商所、卫生院、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查处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敏感意识,切实站在保民生、促发展、维稳定的高度,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同时要督促企业按照排查重点,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组织专门力量,落实专人加强对食品安全舆情特别是网络典情的监测,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动态。成立食品安全专家顾问团队,加强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涉及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信息,要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对其他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加强对同类产品生产单位的检查,着力发现和打击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违规问题。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全,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应急保障,提高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的能力。建立和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周密安排值班计划。值守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保证联络畅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反馈食品安全信息。遇有食品安全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