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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11-12-23 00:0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本村(居)、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后,镇政府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结合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各村(居)、部门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以及2012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及督查。
    二、重点领域
     (一)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各类违规开采行为,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提高矿山开采的规范化水平。强化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爆破、排土作业等生产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
     (二)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对节日期间特别是“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由石潭交警中队牵头负责)
     (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强对高层建筑、在建工程以及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车站、学校、旅游景点、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居民住宅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层层建立、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由石潭派出所牵头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各种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
     (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节日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从经营、销售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小作坊。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严禁烟花爆竹摆卖销售一条街和集中贸易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
     (六)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加强在建工地(包括工业园区和新建、改建、扩建厂房的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建筑施工设施、设备,特别是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限期整改。(由镇规划建设办牵头负责)
     (七)特种设备安全。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由镇安监站牵头负责)
     (八)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开展民爆器材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民爆器材非法存储、非法经营等行为,检查民爆器材安全性。(由石潭派出所牵头负责)
     (九)食品卫生和药品监督。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卫生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大范围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镇食安办、药安办牵头负责)
     二、镇政府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二是查本次大检查开展情况,是否建立台账等;三是查事故防范情况,对本辖区、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整改是否到位,事故防范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建立了事故应急和处置预案,以往历次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四是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考核;五是抽查企业。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25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进行自查自纠,镇安委会要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5日。由镇政府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综合督查组,结合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进行督查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的整治。一般性隐患和问题要当场责令进行整改;较严重的隐患和问题,要由镇主管部门正式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产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厉行责任追究。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自查和专项督查结束后,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2011年12月26日前书面报镇安委办。联系电话:5622133,传真:5622133。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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