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石潭镇2014年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石潭镇2014年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 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清新安办〔2014〕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通过节后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项治理,督促各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持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检查的领导,特成立石潭镇2014年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胡建洪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蓝新云 镇委委员、安监站站长
组 员:成振强 党政办主任
赖建芬 经济办主任、安监站副站长
陈 飞 农业办主任
禤北河 规划办主任
邓国飞 国土所所长
李志秋 城监中队队长
毛志宁 工商所所长
罗海建 派出所副所长
阮仲贤 交警中队队长
郑国标 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日常联系工作,联系人为赖建芬,联系电话、传真:5622133。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行业特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库、小水电站、学校、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深入开展节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安监站牵头,经济办协助):重点排查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认真落实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等工作措施。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
(二)非煤矿山(派出所牵头,安监站协助):重点排查爆破作业及采矿区、排土场等方面隐患,严防爆破伤害、坍塌、坠落、泥石流等事故。
(三)烟花爆竹(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工商所协助):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道路交通(石潭交警中队牵头):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严厉查处车辆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酒后驾驶、超载、超速、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
(五)人员密集场所(派出所牵头,工商所协助):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突出对商场、市场、饭店、网吧、车站、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用电安全的检查,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多合一场所、通天房作业场所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六)建筑施工(规划建设办牵头):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定、安全教育是否得到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七)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中心校牵头):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师生节后返校期间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使用无营运资质或过期报废私车作校车和超限搭载学生的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八)森林防火(农办牵头):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监控,加强巡逻,严防死守,严厉打击非法燃放“孔明灯”行为。进一步加大林区防火宣传力度,彻底杜绝人为因素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其他各行业、各企业也要根据各自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相关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企业的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排查,注重实效。安全检查重在发现和解决问题,尤其要抓好隐患整改,做到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同步推进。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要切实履行职责,力戒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督促或协助企业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隐患,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一般隐患,要当场落实整改;较严重且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并落实专人督办,限期整改;隐患整改期间无法确保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