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镇的征兵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广东省廉洁征兵规定》、《广东省征兵工作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2012年征兵命令和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2年征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今冬征兵的新政策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深化女兵征集改革,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实行网上报名,坚持全程公开,择优选送。征集对象为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是推进征接兵方式和退兵改革。政治条件兵和身体条件兵主要采取部队派人接兵的新兵交接方式,其他新兵主要采取部队领兵或征集部门送兵的方式,并逐步扩大由征集部门为战区内部队送兵的比例。进一步规范退兵的程序和办法,实行退兵仲裁制度,各大军区成立退兵仲裁办公室和专家鉴定组,负责对拟退回本辖区有争议的新兵进行复查会诊和仲裁。
三是加大廉洁征兵力度。总参、总政、国家监察部即将下发《关于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的意见》,对抓好廉洁征兵的目标任务、工作制度、纪律要求、责任惩处等各方面进行具体明确,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问责制度,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确保廉洁征兵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是调整增加征兵走访调查工作的内容和规定。明确在应征公民体检合格后结合政审工作开展征兵走访调查。走访调查由县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调查应征公民病史情况,了解掌握应征公民的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和入伍态度等。
(二)其它征兵政策规定与去年大致相同。具体如下:
1、征集对象和范围。2012年征集主体从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因此,应尽量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以上的青年。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和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女青年的征集对象为2012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2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文化程度毕业生不超过23周岁,本科文化程度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女兵继续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对象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以上学历女性适龄青年可以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 31日。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2012年应届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3、征集条件。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任务分配
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各村(居)委会的征集兵检任务数见附件2:《石潭镇2012年冬季征兵兵检任务分配表》。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2012年全国的征兵工作时间统一从10月下旬开始分六个阶段进行。详见(附件1)《石潭镇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以对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征兵各项工作,把征兵工作作为第四个季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强化责任意识,严密组织实施,全力以赴抓好今冬征兵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标语、横额、专栏、墙报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征兵宣传工作。要掌握适龄青年及家长的现实思想反映,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突出重点抓好宣传教育,使他们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自觉接受国家的挑选。
(三)要切实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帮助军烈属和伤残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他们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保证军烈属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为部队战士安心服役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适龄青年的参军积极性。
(四)确保兵员素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确保新兵质量。一要严把政审关,尤其要摸清外出打工、人户分离青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品行;二要严把文化关,杜绝假文凭、假学历,尽量征集高文化和有专业特长的青年入伍;三要严把体检关,教育体检人员增强责任心,准确掌握标准,按规定落实初检、复查,确保新兵身体质量;四要严把年龄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审查新兵年龄,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入伍;五要严把廉政自律关,狠抓廉洁征兵,坚决防止和纠正征接兵工作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如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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