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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潭镇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2-12-25 00:00   来源:清新区石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石潭镇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石潭镇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落实我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县府办《清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2012年度安全生产督查考核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1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时间
    从2013年12月27日至2013年1月15日。(12月27日至2013年1月5日为本系统自查,2013年1月6日至1月15日为上级部门督查)。
    二、设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各项任务的完成,特成立关于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凌剑彬 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欧向明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朱炳坚 镇委委员、副镇长、安监站站长
     胡建洪 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冯灿成 镇委委员
     何建勋 镇委委员
     柳敏毅 镇委委员
     徐金秀 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黎介水 镇人大副主席
     陈密巧 副镇长
     禤志军 派出所所长
    组 员:成振强 党政办主任、纪委副书记
     赖建芬 经济办主任、安监站副站长
     陈志刚 工商所所长
     陈 飞 农办主任
     邓国飞 国土所所长
     禤北河 规划办主任
     李志秋 城监中队队长
     陈运炽 派出所副所长
     阮仲贤 交警中队队长
    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日常联系工作,联系人为赖建芬,联系电话/传真:0763-5622133。领导小组下设九个领域安全检查小组,分别是:
    (一)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胡建洪
    副组长:阮仲贤
    成员由黄振杰、刘庆球、马俊组成。
    (二)非煤矿山、电力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朱炳坚
    副组长:邓国飞
    成员由陈国基、马明锋、林加明和陈宇健组成。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朱炳坚
    副组长:赖建芬
    成员由陈志刚、李实、陈文杰组成。
    (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民爆器材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禤志军
    副组长:陈运炽
    成员由冯家伟、李实、李树坤组成。
    (五)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冯灿成
    副组长:禤北河
    成员由刘贤、黄思明组成。
    (六)教育、旅游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陈密巧
    副组长:成振强、郑国标
    成员由江国权、叶本浩、成光伟组成。
    (七)水利、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柳敏毅
    副组长:陈 飞
    成员由李振宏、陈佩杰、陈平组成。
    (八)食品卫生和药品安全检查小组
    组长:徐金秀
    副组长:李志秋
    成员由谢海勇、潘建锋组成。
    三、工作重点
    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强化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措施,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严厉处理、彻底整治,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零发案,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检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1.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各类违规开采行为,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提高矿山开采的规范化水平。强化露天矿山边坡的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爆破、排土作业等生产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此项工作由安全监管站牵头负责。
    2.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对节日特别是“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营运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行为;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此项工作由交警大队牵头负责。
    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强对在建工程、地下工程以及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学校、公园、旅游景点、网吧、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居民住宅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层层建立、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此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负责。
    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各种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安监站牵头负责。
    5.旅游安全监管。加强对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车辆、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探险、射击等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加强旅游景点中的险路、险坡和其他危险地段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此项工作由文化站牵头负责。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节日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从经营、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小作坊;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严禁烟花爆竹摆卖销售一条街和集中贸易的行为,严防事故发生。此项工作由安监站牵头负责。
     7.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地(包括工业园区和新建、改建、扩建厂房的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督促指导各村、居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的安全监管,检查建筑施工设施、设备,特别是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和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由规划办牵头负责。
    8.特种设备安全。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制度制定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此项工作派出所牵头负责。
    9.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开展民爆器材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民爆器材非法存储、非法经营等行为,检查民爆器材安全性。此项工作由派出所牵头负责。
    10.食品卫生和药品监督。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强对药品、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大范围的食物中毒事故。此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
    教育、电力、民爆器材以及农业机械等方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组织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检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领导,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检查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全面的整治。一般性隐患和问题,要当场责令进行整改;较严重的隐患和问题,要正式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产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一律关闭取缔。
     (三)厉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小组管理的原则,检查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无阻,确保本地、本系统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2013年1月4日前,各检查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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