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委〔2018〕4号
关于陈建国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陈建国同志任太和镇查处城区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大队长。
特此通知。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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