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在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太和镇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稳步落实《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加快实现太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从现金收费过渡为通过银行代扣医保费,简化参保流程;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上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在各村、居和人社所开设了便民认证点,不分参保人地域界限,切实做到了便民、利民、为民服务。通过《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核对系统》进行线上信息核查,快速了解申请救助群众家庭经济状况,让群众少一分等待,多一分满意。持续推广广东省生育服务公众号,网上登记,网上审核,达到手机在手,高效办结业务的效果。积极做好便民服务暖心配送示范点,建立镇村两级配送员队伍,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跑腿”服务,今年全年完成暖心配送服务88次。
2.创新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太和镇西河社区互助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调动公众参与社区事务,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积极性,打开社区共建、问题共治、成果共享的良好互动局面。社区帮帮堂、互助超市服务、互助圩日服务、留香互助等活动相继展开。联合团区委开展“1+1+2”戒毒康复志愿关护工程(1个网格1个禁毒社工2个志愿者),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育禁毒社会力量。全面构建以镇综治中心为枢纽、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综治维稳力量为主导、以综治信息系统为支撑,覆盖城乡社区、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目前,我镇划分网格153个,配备网格员160名。
3.优化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就业、养老、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8万多元对敬老院进行翻新装修,增设相关设备,保证五保服务设施的安全、舒适。全年医疗救助21人,发放救助金97.84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57人,发放金额11.7万元。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日常巡查工作,救助23人次。积极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完成劳务输出505人。自2017年开始,我镇不断落实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后分两批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19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同时配备小舞台、健身路径、图书室等设施,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18个村建立了党群服务中心,建成万寿村委会图书馆分馆、滘星村委会图书馆分馆、万寿西头村村委会图书馆分馆和并投入运营。太和镇文化站已达到省一级标准,积极开展相关文化活动,至今已开展活动超过100场次,借阅图书超过2000次。我镇不断发挥文化信息平台的作用,镇综合文化站向群众免费开放,共享文化改革成果,大大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积极开展重点整治车场和堆场,联合区有关部门开展对车场和堆场的整治工作。共整治重车场或堆场54家,其中整治“国控点”5公里内的52家,整治“国控点”5公里外的堆场或重车场2家。二是持续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专项整治。共整治“散乱污”企业(场所)318家,完成率达106%,其中关停的企业8家,整改的企业53家。三是大力整治农村污染乱象。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河制度,镇村级河长巡河达868次,巡河发现并处理问题60件,清理违法占用河滩地事件1宗,完成上级交办事件5宗;积极开展清漂专项行动,投入清漂资金达14.9万元,完成滨江河17.69公里、北江干流3.91公里等河道漂浮物清理工作,共清理漂浮物470吨,总面积达14万平方米;聘请了河道保洁公司做好河道日常保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加大农村秸秆禁烧的巡查和宣传力度,大力推行农作秸秆还田利用工作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公布工作。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规定先经区政府法治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印发前送区政府法治机构统一登记,由党政办统一编号,印发后还将抄送区司法局备查,并在门户网站上一并发布,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印发程序,有效实施监督和管理。今年我镇没有印发规范性文件。
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将符合发展要求的措施及时加入到规范性文件中,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制度建设和改革决策的有效衔接。同时,把阶段性和临时性的清理工作上升为长期性的工作,理顺工作职责、明确方式方法,有效增强清理工作的主动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班子会议工作规程》,明确了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大决策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策。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对行政听证范围、实施主体与程序作出全面规范。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规定组织实施。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广东劲龙律师事务所陈惠雄律师担任我镇常年法律顾问,列席参与镇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对政府重大活动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起草、修改合同、协议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全年,共代理出庭我我镇诉讼18宗,民事诉讼1宗,行政诉讼17宗,一审16宗,二审2宗,有效提高镇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聘请了5名律师担任全镇2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340次,举办法治讲座100次,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3.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成立了太和镇重大行政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推动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让公众参与监督,对群众影响较大的行政决策,事先进行民意调查、组织听证和风险评估工作。2020年,我镇作出重大行政决策1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证动态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根据工作需要和执法证申领流程,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相关知识并参与执法考试。对单位无证人员根据身份、岗位等进行严格梳理,做到该有尽有。紧跟机构改革步伐,及时更改执法证信息。2020年以来新申请执法证2个,目前我镇共有9人申请执法证。
2.严格行政执法程序。镇属委托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要求规范执法。镇安监站依法依规按顺序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文书送达回执》《整改复查意见书》等;镇计生办按立案、调查取证、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强制执行五个步骤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影像等记录资料,由职能部门专人负责分类归档,长期保存,做到有据可查。
3.推进三项制度。做好事前公示工作,执法部门依法公开受委托执法范围、委托执法权限、委托机关职责、受委托组织职责、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律程序、征收标准,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落实“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确定本单位执法信息公示系统的填报人、审核人、审批人。我镇安监站、计生办分别安排工作人员跟进。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全程佩带行政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理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公示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及时公示执法情况。今年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执法数据12条。
(五)规范行政行为。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坚持做到严格、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谨地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实效明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我镇积极配合区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大行动。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性化、合法化的原则,上门做思想动员工作,使工作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顺利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在村建国土工作中,采取监管教育与依法打击取缔相结合,加强了违规建设用地及违章建筑的巡查、专项检查和督导、教育工作,使辖区“两违”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认真调查核实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格遵守“七个不准”的规定,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8宗,征收金额157750.6元。检查、巡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或场所6857家,现场检查记录240份;检查各类“三小”场所3946家,向群众派发《关于清远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10000份;联合执法检查25次,检查企业49家,其中市专家参与执法检查3次。联合区城综局依法组织拆违行动64次,拆除违章建筑面积9331.17平方米,派发违建停工通知351份,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太和镇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今年九月,太和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并批准了副镇长黄志洪作太和镇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今年共收到区人大议案(意见)6件,收到区政协提案(建议)3件,由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落实专人办理及回复。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政府积极调处来自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反映的行政执法或政府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回复互联网舆情日报反映的问题。今年共受理互联网舆情(含领导批办事项)8宗,全部均能按时进行处理和答复。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健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申请公开系统、意见箱等,由专人负责定期收集、编制信息和数据,在镇公开栏和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按时将政府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等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工作动态,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全年共计公开动态52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党政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进处理并按时进行回复。认真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长信箱、区长信箱、互联网舆情日报、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办理工作。今年共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2724宗,回复率100%;处理集约化平台转办群众反映问题9个,回复率100%,处理依申请公开8件。
(七)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建立工作专班和相关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组织开展线索排查和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处理涉黑涉恶案件。今年,我镇持续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20年,我镇涉黑涉恶线索有4条,全部为区扫黑办转办线索,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线索核查工作,任务清零,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辖区内破获各类涉黑恶刑事案件立案38起,破获21起,治安案件立案5起,破案1起。打掉涉恶团伙3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0人,其中刑拘34人,行政拘留、治安处罚6人。全镇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2.大力维护社会稳定局面。坚持排查与化解同步、化解与预防并重,做到解决矛盾不留空档、矛盾预防不留缝隙。今年全年共登记各类案件108宗,其中信访案件98宗(完成89宗),劳动争议类、调解类案件共10宗(完成10宗),到省信访案件1宗,化解市交办积案1宗(2019年积案)。今年“特别防护期”期间,我镇没有发生到省进京非访事件、没有发生影响我镇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信访维稳专班有效处理平息突发性、群体性事件30起,完成区专班核查指令300多项,覆盖管控涉访涉稳人员107人。2020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2人、管理社区矫正人员57人;有吸毒史人员583人,纳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131人;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60人,纳入救治救助603人。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全镇25个村(社区)中,由我镇负责的16个村委会已被雪亮工程全面覆盖,已建成14个汇聚点,239个点位,463支摄像枪。剩余7个社区和黄坑村委会的“雪亮工程”由清新区统一建设,中山村委会的“雪亮工程”已由黄腾峡景区的监控全覆盖。视联网建设方面:25个村居的视联网建设已完成。积极创建“平安细胞”,开展社区治理“社区互助会”试点工程,创建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不断打造综治品牌特色工程。
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动调解员,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组织镇调解员、村(居)调解员分别参与市、区、镇举办的调解培训班,有效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充分调动调解员积极性,鼓励调解员主动调解,化解矛盾。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方案》工作要求,手把手指导调解员上报调解案卷,申请调解奖励,促进调解案卷规范化。今年全年上报“以案定补”案卷117宗,申请奖励23100元。
4.推进行政复议。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告知程序,太和镇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均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途径,并在文书上载明复议单位及期限,从源头上解答了当事人关于救济途径的疑惑。常态性开展行政复议宣传,结合每周四下乡联系群众日之际,向村(居)派发宣传单,向群众解释行政复议的定义、原则、申请方式、受案范围、办理期限等内容,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行政复议法的认识。
5.加强行政裁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清远市清新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镇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司法所、农办、自然资源管理所的三位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示范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创建领导小组同时,将各项创建指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创建工作方案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定期开展自然权属争议排查,大部分纠纷都通过调解的方式有效化解。目前唯有五星村委会与太平镇楼星村委会争议“鬼坑”、“名直坑”、“山塘尾坑”权属案,因案件复杂,年份较久,涉及范围广,尚未解决。
(八)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组织全镇干部职工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的方式全面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干部职工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今年组织宪法集中学习一次。10月21日,根据清新区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民法典学习,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太和镇各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观看民法典视频,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镇班子成员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先后学习《政务处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观看(2020)粤1803民初3413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视频。推进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和以案释法工作,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
2.加大法治宣传活动。我镇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宣讲活动、派发宣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2020年,我镇协同区安委办举办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派发了4000余份宣传手册,2000余份宣传单张。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月”活动,向员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联合区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志愿服务“七进”活动,广泛宣传和传播了安全消防、自救互救知识。协同镇卫生院到各村(居)委会、厂矿企业等现场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到2020年12月共进行了23场次,接受咨询、学习人次达到92802人。同时,利用下乡直接联系群众之际,计生干部深入村居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常抓不懈;镇司法所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及矛盾纠纷排查,激发了村级组织及广大村民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和社区稳定和谐。
(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按照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情况。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困难情况,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我镇17位领导干部采取书面汇报的方式,向上级部门述职述法。开展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民主测评活动,通过干部职工的反馈,了解我镇领导班子推进法治建设不足之处。完善党委“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确保做到依规治党。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镇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法律专业知识人才储备不足,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难以对执法和行政行为作出比较专业的指导和建议。二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教育深度不足。三是极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镇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切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方面,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实年度工作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听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二)全面推进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不同步的顽疾,清晰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入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三)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公众评价机制等,将行政决策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服务,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办理领导批办的法律事务。
(四)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建立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强化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层级监督。
(六)扎实有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章基本内容和党内法规制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七)聚力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定期组织法治讲座和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法治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