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清新区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2021年太和镇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第二批名单经初步审查,以下8户家庭(见附件),基本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8月9日至8月1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太和镇自然资源所反映。
联系电话:0763-3161104。
附件:2021年太和镇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公示(第二批).xlsx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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