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县级交叉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清远市县级交叉巡察第七组从2019年3月下旬至5月中旬,对清新区太和镇开展巡察工作,并延伸巡察所辖的村级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清远市县级交叉巡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县级交叉巡察第七组主要受理对清新区太和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延伸巡察所辖的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反映。
巡察期间,县级交叉巡察第七组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在工作时间开通信访举报电话:0763—3161411,值班手机:13927610262;
(二)电子信箱:jcxc3161411@163.com;
(三)邮政信箱: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机关大院3号楼2楼县级交叉巡察第七组,邮政编码511800;
(四)来访地址:设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17号太和镇人民政府办公楼412室。
同时,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17号太和镇人民政府大门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28号太和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大门各设置联系信箱1个。
清远市县级交叉巡察第七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