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委发〔2011〕32号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太平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太平镇委
太平镇人民政府
太平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1】4号)、《中共广东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市县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1】10号)、《中共清远市委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市县镇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清委【2011】23号)和《清新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清新常〔2011〕8号)精神,我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11年7月开始至2011年9月结束,为了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在我镇“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镇级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
按照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我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在2011年7月开始至2011年9月进行,即在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各选区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应在本届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进行。
三、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措施
(一)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设立太平镇选举委员会,主持镇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由江志斌同志任主任,罗锐强、梁伟东两位同志任副主任,陈清华、朱剑飞、陈智超、黄德和、朱文聪、林根祥、陈校联、温庆明、黄东明为成员。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黄桂林同志兼任主任,黄东明、温庆明、朱西海、朱美玲、刘浩凯、谭焯贤六位同志为成员,负责选举的日常工作。各选区也要相应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镇选举委员会批准,负责选区的选举工作。
(二)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
定于8月初召开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传达省、市、县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并对选举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参加会议人员:镇党政班子成员、驻村组长、村(社区)书记(主任)、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发动工作
宣传发动工作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和法律、政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各选举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确保选民参选率。合理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
(四)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分配
1、选区划分。根据选举法“关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以及“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同步进行的决定,镇人大代表选举划分为39个选区,县人大代表选举划分为17个选区。
2、代表名额分配。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镇选举产生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名,其中县下派代表3名,非党代表7名,妇女代表5名。确定我镇选举产生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0名,其中非党代表28名,妇女代表19名(分配表附后)。代表构成比例是:非中共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35%左右,县、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分别不低于24%、23%,连任代表应保留30%左右,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必须为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镇人大主席一般应安排为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五)选民登记
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采取一次登记,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办法,这次选民登记按下述原则进行,并在
1、选民登记册保存完整的,可以按原选民登记册注销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只对新满18周岁的和外地迁入的以及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进行登记,新登记的选民名单同原有选民名单一起张榜公布。
2、选民登记册没有保存或保存不完整的要重新进行登记。此外,对那些精神病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痴呆傻人员,经询问家属,由当地群众和医疗单位证明,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批准,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劳教和受拘留审查等人员,要会同监管部门进行核准、协商后,确定其如何参选。
在进行选民登记时,要注意那些变换单位名称、转换隶属关系和城镇搬迁单位的居民的选民登记,注意对离退休干部、职工的选民登记。对外地来本地经商、做工、办企业的人员、有原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者,即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同时,要注意对外出人员和边远地区散居人员的选民登记,对婚嫁的无户口人员、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或取得原籍证明的,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总之,要做到不错、不漏、不重,不让一个应有选举权的人被错误地取消其选举权,也绝不让一个依法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窃取到选举权。
各选区的选民榜要在
(六)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
1、提名推荐县、镇代表候选人(
2、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1)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可以口头介绍,书面介绍,也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2)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的民主原则,最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数,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镇选举委员会审核后,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在
能否选出素质较高的人大代表,直接关系到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因此,这次选举的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应有较高的素质要求,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代表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较强的代表意识和必备的履行职责的条件。团结务实、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身体健康,能够参加代表的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
(七)投票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进一步宣传代表候选人,并且组织他们和选民见面,使代表候选人与选民有更多的了解。因此,宣传代表候选人是投票选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必须抓好。但在选举日应当停止这一宣传活动。
2、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积极参加投票选举。
3、做好投票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再次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布置好中心投票站或选举大会会场。二是进一步摸清直接投票的选民数和办理委托的选民数。三是准备好选票、票箱,投票选举大会程序,选举办法以及各种统计报表等。四是推选和培训监票、计票工作人员。
4、各选区召开选举大会或组织选民到投票站及流动票箱进行投票。
5、统计、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核对投票人数和收回票数,作出记录,由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名,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和当选名单,予以宣布。
6、审查当选代表资格。选区投票结束后,即将选举结果上报镇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稿)、填写当选代表登记表。县人大代表登记表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镇人大代表登记表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四、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阶段
做好召开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法律程序,于
五、切实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任务重、时间紧,是我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必须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总原则,齐心协力,按照讲政治的要求,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搞好。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做执法和守法的模范。凡是工作需要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一定要及时逐级上报,请示批准,等答复后方能实施。重大问题要随时向镇党委、上级人大和选举委员会报告。在选举中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认真查处,坚决予以纠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法,严防违法问题的出现,保证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主题词:人大换届 方案 通知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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