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委发〔2016〕1号
太平镇各级村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党建工作责任制“五级联述联评联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23个村级党(总)支部和196个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述评考”,通过对党建工作的量化考核,增强村级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巩固党在全镇中心工作开展中的统领和主导地位,创新党建工作新模式,实现党的建设和农村“三个重心”下移综合改革科学同步推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村(社区)、村民小组两级“述评考”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在1月25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将相关表格上报镇委组织办。
二、认真做好“述评考”考核过程中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上报材料包括:党(总)支部书记、主任的述职报告、“述评考”工作情况综合汇总、村(社区)及村民小组开展“述评考”工作时的照片等,以备区委组织部的检查。
中共清新区太平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