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清远市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清纠办发〔2013〕2号)和区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清新区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清新纠风办发〔2013〕3号)的部署和要求,我镇决定在社会事务办、水电所、农办、文化站、卫生院、林业站等6个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促使该项工作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太平镇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梓星(镇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副组长:梁伟东(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智超(镇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桂林(人大副主席)
陈 蓁(副镇长)
成 员:黄东明(党政办主任、人大办主任、纪委专职副书记)
朱西海(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陈伟强(司法所所长、纪委委员)
钟秋群(监察室副主任、纪委委员)
林根祥(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献明(农业办主任、文化站站长)
赖小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雪亮(卫生院院长)
林达洪(林业站站长)
协调小组待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临时机构 政风行风 评议 通知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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