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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

时间: 2014-05-30 00:00   来源:清新区太平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太委发201427

 

太平镇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区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太平镇委对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部署。为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作如下工作分工:  

    一、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实施意见为重点,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一)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区委六届八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由镇委、镇政府有关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由镇党政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财政所按分工负责。

   (三)着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镇组织办、镇财政所配合。

   (四)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由镇纪委(镇监察室)、镇组织办按分工负责。

   (五)严肃整治“会所腐败”问题。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太平派出所、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镇文化站、镇林业站、镇财政所、太平工商所配合。

   (六)积极稳妥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分步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制度,深入治理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由镇财政所牵头,镇纪委(镇监察室)、镇党政办配合。

   (七)开展违规收取润笔费、顾问费、报道费等问题的自查自纠和对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吃空饷”问题的专项清理行动。由镇纪委(镇监察室)、镇组织按分工牵头,镇宣传、镇财政、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太平工商所配合。

   (八)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完善作风暗访工作机制,继续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问题的查处力度。由镇纪委(镇监察室)负责。

   (九)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由镇纪委(镇监察室)、镇组织、镇宣传、镇党政办、镇人大办、镇村镇发展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财政所按分工负责。

   (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由镇纪委(镇监察室)、镇组织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财政所按分工负责。

    (十一)深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加强对全镇第六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纪律监督。由镇组织办牵头,镇纪委(镇监察室)、镇社会事务办配合。

    二、以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为重点,着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修订反腐败组织协调制度,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太平法庭、太平派出所等单位配合。

    (二)严肃查办发生在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农村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太平法庭、太平派出所、镇财政所等单位配合。

    (三)建立健全防逃追逃机制,提高查办涉外案件能力。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太平派出所、镇司法所等单位配合。

    (四)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由镇纪委(镇监察室)、镇组织办负责。

    三、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为重点,着力提升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实效

    (一)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由镇纪委(镇监察室)、镇宣传按分工负责。

    (二)全面推行新任中层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廉政法规考学和廉政承诺活动。由镇纪委(镇监察室)、镇组织办负责。

    (三)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分层次实施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镇宣传、镇组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配合。

   (四)深化廉洁文化“六进”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镇宣传、镇中心学校、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镇妇联配合。

    四、以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为重点,着力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一)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党内公示试点工作,推动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由镇组织办、镇纪委(镇监察室)负责。

   (二)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开展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与权力清单制度相衔接。由镇组织办牵头,镇党政办镇纪委镇监察室)、镇司法所、镇村镇发展办、镇财政所配合。

   (三)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公民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镇社会事务办、太平工商所配合。

    五、以实施源头防腐为重点,着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

   (一)配合上级拓展与完善区网上办事大厅,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区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由镇党政办、镇组织办、镇纪委(镇监察室)按分工牵头,镇村镇发展办、镇财政所、太平镇卫生院配合。

   (二)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管理制度,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由镇财政所负责。

   (三)完善现金、票据和结算账户、支付工具管理制度,健全反洗钱机制。由镇财政所牵头太平派出所、镇纪委(镇监察室)配合。

   (四)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有行政执法的部门、镇司法所配合。

   (五)完善政务、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办好村务公开示范点。由镇党政办、镇总工会、镇社会事务办、镇纪委(镇监察室)按分工负责。

   (六)完善农村“三资”清理和“村账镇代管”、集体资产资源规范交易工作。由镇纪委(镇监察室)牵头,镇财政所、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镇水利所、镇农业办、镇林业站配合。

   (七)健全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由镇宣传牵头,镇纪委(镇监察室)、太平派出所、镇文化站配合。

    六、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防止出现“灯下黑”。镇纪委(镇监察室)负责。

    未列入今年分工的常规性、连续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继续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请于710前提出落实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报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联系人:徐正坚联系电话:5775449),并作出部署。年中和年底,各牵头单位要向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落实分工任务的情况。

 

 

 

                                中共太平镇委

                               2014年5月30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   通知

太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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