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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平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 2012-10-15 12:13   来源:清新区太平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部门:

太平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一二年九月七日

 

 

 

 

 

 

太平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达到迅速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政府全权指挥扑救,各村与镇属机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镇、县和友邻镇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要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现场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委书记邹早银同志担任,镇长曾少辉、镇委委员江志斌两位同志担任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各村也要成立村防火领导小组,并制定村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公室,由江志斌同志兼任主任,张东林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火情;②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③贯彻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协调各村、各单位组织防火工作;⑤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机关值班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一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镇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火场扑救工作。

3、扑火力量的调动

由镇政府召集成员单位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事,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人员和学生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及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特别是镇党政办要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秩序,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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